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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金融监管局一行到兴安盟开展金融专项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23-05-17 16:34  点击量:1040

5月11日至12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三处处长刘东升带队到我盟调研金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盟行署金融办、乌兰浩特市金融办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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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到兴安盟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调研业务开展情况。现场查看了兴安盟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办公环境,听取了兴安盟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近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兴安盟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出资人情况、公司架构、经营情况及存量业务等。调研期间,刘东升一行与盟行署金融办召开兴安盟金融专项工作调研座谈会。会上,盟行署金融办陆拾伍副主任汇报了我盟整治金融乱象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落实情况。刘东升处长对我办前一阶段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我盟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持续强化机构合规经营意识,切实维护好地方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二是要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要联合各部门建立健全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切实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效果。三是要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形成监测预警与举报奖励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全面排查解债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及时有效控制增量风险,全力防控可能引发的涉众涉稳风险,保质保量做好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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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办将继续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金融风险为底线,立足职能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做到风险清、底数明,制度全、实施准,切实维护好地方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