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平台动态 > 盟行署金融办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专题讲座
盟行署金融办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0-11-19 15:19  点击量:1083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923日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2012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盟委、行署要求,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将《条例》规定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地方金融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经盟行署同意,盟行署金融办于1113日下午举办专题讲座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盟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盟直相关部门,各旗县市金融办,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小贷公司、资产公司、证券公司、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盟金融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讲座。

image.png

image.png

此次《条例》学习讲座由盟行署金融办主任曹警民主讲,曹警民主任结合地方金融工作实际,从制定条例的背景和必要性、《条例》适用范围、《条例》主要内容、《条例》颁布实施所产生的影响等四个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

专题讲座之后,曹警民主任就年底前几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纾困惠企政策落实的考核评价跟踪问效;三是聚焦今年重点项目融资工作目标;四是做好“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准备工作;五是坚持守土有责打好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六是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通过举办这次专题讲座,各金融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充分认识了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对我盟地方金融严格依法合规监管,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水平,引导地方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